情緒陪伴不等於社工服務

近期一位臺灣大學社工所學生,以從事社會實驗的心態,於2021年初開始經營「出租孟孟」臉書粉絲專頁。她希望利用自己的社工專長和人格特質來提供情緒勞動給需要的人,並增加自己的收入,也想藉此幫社工們發聲,呼籲社會重視社工的薪資與回捐問題。

自從「出租孟孟」在「出清(臺大面交)」與「臺大學生交流版」等社群網站平臺積極地宣傳自身服務後,許多議題像是「社工價值的定義」與「是否有違背社工倫理」等,如雨後春筍般地逐漸浮上檯面,引起社工師們與師生們的熱烈討論。孟孟認定的社工價值有「以人為本」、「尊重多元差異」、「關懷弱勢權益」及「追求社會正義」四大面向,並認為單方面要求社工系學生成為更好的人,卻不努力讓社會變得更好,恐怕有捨本逐末之嫌。

然而,其提供的諸多服務如「家教課輔伴讀」、「單純陪伴傾聽,給予適度回應」、「男性基本穿搭、約會互動禮儀」、「陪聊天、陪吃飯、陪讀書、陪逛街、陪就醫、陪洗牙、幫慶生、陪見家人」及「皮膚保養心得交流」等,是否符合其所定義的社工價值?此些服務是否適合以社工之名來提供?筆者認為有待商榷。

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理事長、臺灣師範大學的游美貴教授於接受採訪評論此事時,即闡述社工價值為:「被訓練去幫助個人、群體或系統,協助遇到困難的人回到正軌。」且社會工作養成教育又可分為直接和間接兩大區塊,前者係將服務直接輸送到個人或家庭;後者則從系統或結構性改變著手,由個人或群體進行倡議或倡導,最後促成政策的改變。她更提到出租孟孟是以社工所學生之名,但提供每個人都可以做的服務,許多社工系所學生會認為社會工作的範圍不僅止於「陪聊天」、「陪吃飯」或「陪逛街」,且更重要的應該是服務的「對象」而非方式,因此出租孟孟的行為恐怕不符合社工價值,也不會被定義成為提供社工服務。

社會工作者的工作是在處理社會上各式各樣的衝突,服務的對象不會因為種族、性別、性傾向、族群或生存地區而有所差別對待。透過社工養成教育、結合群體力量,呼籲法律及政策有所改變以落實弱勢群體的權益保障,是社工者們不斷努力的目標。且隨著時空背景推移,多元、新興的社工議題不斷發展而出,導致社工教育亦隨之演進,當今社工教育除了加強危機的處理與應對,也重視在災難現場接住傷者或家屬的負面情緒,同時協助當事人各路資源的連結,並針對問題設計出應對方案,絕非單純地提供陪伴服務而已。

雖然社會上仍然有人將「社工」與「無償志工」劃上等號,但經過多年的倡議與宣導,社會大眾已逐漸認知「提供幫助並非無償」的觀念,我國社工的低薪問題也因此開始浮上檯面。若單純地將社工服務與情緒勞動做連結恐怕有欠周全,畢竟社會工作從來就不僅止於處理情緒方面的事務。因此若說出租孟孟所提供的陪伴服務算是社工價值或社工服務,似有誤解,且恐怕有誤導社會大眾「社工服務等於情緒勞動」之嫌。

在國內,除了「出租孟孟」,亦有學生發起「出租自己」等服務;國外也有許多類似的情緒勞動陪伴服務,例如日本等國家。2019年,一款新穎的應用程式「FarHugs遠距抱抱」引起社會很大的討論,其為使用者連結適合專業心理資源的功能快速又方便,且有極富特色的15分鐘短暫文字傾談服務,提供包括衛生教育與精神輔導等協助,由於服務內容是透過輔導員的文字陪伴,引領使用者進入自身心理世界,進而適度地抒發心情,因此未被認定屬於諮商或醫療行為。然而,其使用的文字雖然避開社工專業用詞「會談」與諮商專業用詞「晤談」,並改用「傾談」等詞彙,以及使用「輔導員」等職稱,但其提供的「實質」服務恐怕遊走於法律邊緣,若一不慎,即可能誤觸社工與諮商領域的界線,進而有違法之嫌。

隨著社會生活節奏的加快,人們接受會談或晤談的需求日益增加,而能提供此等服務者應為接受過長期專業訓練的社工師、諮商師。無奈社會上有許多人雖然形式上不以會談或晤談等專業字眼,卻實質上提供類似的服務,造成社工的專業識別度下降。筆者認為,執法者應從「行為面」去實質認定特定服務是否涉入專業社工領域,而非徒以形式上之文字去定義,造成非專業人士得以繼續提供不完善的服務給民眾,使民眾的問題非但無法解決,反而有加劇之情況。情緒勞動有價是被承認的,但社工服務豈是單純的陪伴服務?若服務內容涉及社工專業領域就必須由專業人員來作,而不應以社工價值作為宣傳之用。

【邱瑀庭、張郁柏觀點】情緒陪伴不等於社工服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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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Yahoo論壇/邱瑀庭、張郁柏】情緒陪伴不等於社工服務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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